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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罚决【2017】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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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85386船(船主:陈永新)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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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三渔85386船(船主:陈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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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17年9月12日10至10时30分期间,在佛山市三水区北江芦苞水域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作业(违规拖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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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1、没收铁耙一副;
2、罚款肆仟元整(¥4000元)。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25条以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渔业类)》第Ⅱ类第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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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方式:自觉履行
履行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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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名称:广东省渔政总队三水大队
日期: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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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已 执 行 罚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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